LOVOT应用程序使用许可协议

本协议规定了谷乐博(上海)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本公司”)开发、销售的机器人“LOVOT”(以下称为“LOVOT”)APP应用程序(包括计算机应用程序和智能手机应用程序及其更新和升级版本,以下称为“本软件”)的用户使用条件。有关本服务相关的用户个人信息及该信息的处理,请确认本公司的《LOVOT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政策》。请阅读《LOVOT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政策》和本协议,并在同意其内容的前提下使用本软件。请用户(未成年人应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仔细阅读后选择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用户的下载、安装、使用本软件以及账号获取和登录等行为均将视为对本协议的接受,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
另外,本软件中可能包括本公司以外的软件权利人规定了使用许可条件的软件(以下称为“非对象软件”)。使用非对象软件时,应遵照各权利人规定的使用许可条件。

第1条(总则)

本软件受中国国内外的著作权法、著作者权利及其邻接权相关各项条约和其他知识产权相关法令的保护。本公司根据本协议条件,允许用户使用本软件,但本软件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不会因此转让给用户。

第2条(使用权)

本公司授予用户对本软件非独占、不可转让、有限制、可撤销的权利,允许用户在其持有的与本软件兼容的计算机或智能手机等(以下称为“指定设备”)中使用本软件用于个人用途。

第3条(权利限制)

1.除了在适用的法令、本协议、适用于非对象软件的许可条件及其他另有规定的情况下、或者在本公司另行许可的范围内明确允许的情况,用户不得复制、复写、转让、销售、出借或向第三者再次许可使用本软件的全部或部分。此外,用户不得删除本软件中包括的商标及其他权利标记等标示,或更改其外观。

2.用户不得在使用本软件中有侵犯本公司或第三方的著作权等权利的行为。

3.使用本软件时,本软件可能会自动创建供本软件使用的数据文件。在此情况下,应将该数据文件视作本软件。

第4条(本软件的权利)

与本软件相关的著作权等所有权利应属于本公司或授权本公司根据本协议允许用户使用本软件的原权利人(以下称为“原权利人”),用户除了基于本协议授予的本软件使用权以外,不享有其他权利。

第5条(本软件的信息收集)

为了向用户提供服务,当用户应用的某些功能,与用户有关的信息(包括姓名、电话号码、住址、会员账号、微信账号ID、出生年月等)或手机位置定位等信息等可能会被收集和保存在我公司。用户的信息将在我公司在处理用户的订单、提供用户所加入的服务、提供本公司及LOVOT有关的信息、提供询问、实施促销及问卷等用途中使用。关于通过本服务获取的用户信息、该信息的处理及实现用户权利,请确认《LOVOT个人信息与隐私保护政策》。用户下载软件、登录、注册账号等各种使用本应用功能的行为,即表示用户同意对于个人信息的处理以及LOVOT隐私权政策,并且视为用户统一本协议所约定的内容。

第6条(开源软件)

1.非对象软件可能包括①包括以源代码形式或无偿公开提供的软件或其衍生品、以及②适用于不同于本协议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源代码形式公开或发行对象软件及其衍生品的义务、以及允许任意第三方自由使用对象软件的义务等)约束的软件(以下称为“开源软件”)。

2.请在本公司指定的网站确认本公司公开的开源软件的源代码。开源软件受各自相应许可条件的约束,不适用于本协议。

3.用户应当在我司指定网站或指定方式下载安装第三方开源软件。谨防在非指定网站下载本软件,以免LOVOT或其他设备感染能破坏使用功能,用户数据和获取用户隐私信息的恶意程序。如果用户从未经我司授权的第三方获取相关软件的,我司无法保证相关软件能够正常使用,并对因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7条(ID管理)

使用本软件时,用户需要本公司提供的LOVOT会员ID(以下称为“ID”)。 关于LOVOT会员ID的管理,请遵照本公司制定的《LOVOT会员ID使用协议》。

第8条(责任范围)

1.本公司及原权利人不保证本软件没有错误和漏洞等问题,也不保证本软件可以不间断运行,或者使用本软件不会对用户及第三方造成损害。但是,本公司及原权利人为了应对该错误和漏洞等问题,可能通过提供改写本软件部分内容的软件或版本升级来对本软件进行修正,或者通知关于该错误和漏洞等的咨询方式。本款中规定的软件及版本升级的提供方法或咨询方式的通知方法应由本公司或原权利人斟酌决定。此外,本公司及原权利人不保证本软件不会侵害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谷乐博对服务所涉的技术和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正确性,可靠性,质量,稳定,完整和及时性均不作承诺和保证。

2.可能依赖于本软件运行的本软件以外的产品、软件或网络服务(不限于该产品、软件或服务由第三方提供的情况,也包括本公司或原权利人提供的情况),有时会根据该软件或网络服务提供方的判断而停止或中断。本公司及原权利人不保证依赖于本软件运行的这些产品、软件或网络服务可以不间断地正常运行,不保证将来也能够正常运行。

3.本软件具有将指定设备连接到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第三方服务器时自动更新本软件的功能。如果用户设置为不使用该自动更新功能,或者用户设置为询问是否更新且用户拒绝执行更新,则可能无法使用本软件的全部或部分功能。对此,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本公司或原权利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害除外,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及原权利人对用户的损害赔偿责任仅限于直接且实际对用户造成的正常损害,并且上限为用户所证明的该产品及为此购买的本公司产品和服务等的总购买金额。但是,如果有禁止此限制的法律规定的,则不受此限。

第9条(用途限制)

本软件的设计不适用于要求高安全性,且因本软件的问题或中断会对生命、身体造成危险、对有形物或环境造成严重损害的用途(例如包括核电站在内的核设施控制、飞机控制、通信系统、航空管制、生命支持设备或武器)。本公司及原权利人概不保证本软件符合此类要求高安全性的用途。

第10条(对第三方的责任)

当用户因使用本软件而与第三方之间产生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时,应由用户自行承担费用解决,不得给本公司及原权利人造成任何不便。

第11条(著作权保护及自动更新)

1.用户使用本软件时,应遵照中国国内外的著作权法、著作者权利及其邻接权相关各项条约和其他知识产权相关法令。此外,使用本软件中涉及著作物复制、保存及复原等功能时,同意在本公司认为有必要的情况下,本公司为了保护该著作物的著作权,可保留采取所有措施的权利,包括记录该软件的复制、保存、复原等频率,监视状态,以及拒绝复制、保存及复原,解除本协议。

2.用户在将指定设备连接到本公司或本公司指定的第三方服务器时,应同意以下各项:

(1)为了提高本软件的安全功能、修正错误等,适当地自动更新本软件(如果用户设置为不使用自动更新功能,则不受此限)。

(2)本软件更新时可能会添加、更改或删除本软件的功能,或者更改或删除用户对本软件的设置。

(3)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均适用于更新后的软件。

第12条(协议的解除)

1.如果用户违反本协议规定条款,本公司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立即停止或终止提供服务,并且要求用户对因此造成的损害予以赔偿。

2.即使本协议因前款或其他原因而终止,第4条、第6条、第8条至第13条、第16条、第17条的规定仍然有效。

第13条(本软件的销毁等)

1.如果本协议根据上条规定而终止,用户应在本协议终止后的2周内将本软件及其副本销毁,并向本公司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2.用户在转让或销毁指定设备、或本协议终止时,应删除指定设备中的本软件。

第14条(协议的修订)

1.本公司可能根据需要对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变更。如果该变更符合用户的一般利益,或者不违背本协议的目的,并且变更的必要性和变更后的内容适当性被认可的情况下,则应通过事先在本公司运营的本产品相关网站上通知变更后的本协议及生效日期(至少5个工作日后)的方式,对本协议进行变更。

2.如果本协议的变更不符合上一款的要求,则在适用变更后的本协议时,应标明所变更的部分,且再次征得用户的个人同意。

第15条(关于第三方服务)

关于从本软件或本软件所链接的本公司以外的第三方网站、以及具有与本软件联动功能的第三方提供的服务、应用程序等(以下统称为“第三方服务”)的内容,分别由各公司负责管理,不受本公司的管理。使用第三方服务时,请遵照各第三方服务方所登载的使用条件。对于第三方服务的内容以及因使用这些站点而产生的损害,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与本软件的链接或联动的事实并不意味着本公司使用该第三方服务、或推荐第三方服务中登载的商品、服务、公司等,也不意味着本公司与第三方服务之间存在合作等特殊关系。

第16条 (免责事项)

用户应自行承担互联网或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通信公司或运营商)通过LOVOT或其他设备收取的通信费、信息费等相关费用。
对于因第三方所供通信的故障、技术问题、网络、移动终端的故障、系统的不稳定性、电力的故障、国内法院的命令或第三方不作为导致的无法提供或延迟提供服务,以及其他各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任何损失,本公司不作保证。
无论可否预见、无论起源于何种行为,因以下原因造成的直接性、间接性、惩罚性、突发性或有因果关系的任何损害或其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利益、利益损失、停业、资料丢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使用或禁用服务

(2)因在指定网站以外的网站下载、安装,对软件的使用及其他设备造成的结果

(3)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对数据进行保存、修改和通信

(4)第三方通过服务作出的陈述或行为

(5)其他与服务相关的事件(包括疏忽等)所造成的损害

鉴于互联网体制和环境的特殊性,用户了解其在服务中共享的信息和资料可能被他人复制、转载、篡改或用于其他非法用途,并充分认识到这些风险,同意自己承担风险、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17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公司无法履行本协议或无法提供本服务时,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战争、恐怖袭击、自然灾害、暴动、政府行为等。

第18条(一般条款)

1.用户不得将本协议所产生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2.即使本协议的部分内容被认定为无效且不具有强制力,本协议的其他部分仍继续有效。

3.本协议以中国法律为准据法。

4.与本协议相关的纠纷,以本公司上海注册地的人民法院为一审的专属协议管辖法院。

第19条 (联系方式)

请用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与本公司的企业微信(LOVOT客服)联系。

制作日期:2023年6月9日